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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公共電視不是公共的 --
健全公視組織效能、成立自主公視工會來拯救公共電視

根據中央研究院的一項全台地區的抽樣調查,大部分的民眾都對現有的三台電視表示不滿,也多不信任電視的報導。有線電視發展迅速競爭激烈,但品質似乎也大有問題。公共電視台的設立在這樣的電視生態環境中籌設成立,又投入大量的公眾資源,本來應該是新的希望所在,也應該是一個開放的公共領域的建立與成形。然而,以政府籌備的情況來看,這個尚未正式成立的公共電視台已經偏離了公共的積極意義,一個新的電視台居然已經變成很難收拾的爛攤子。民間對這個公共電視台的信心已經喪失殆盡。就憑這種頹相,公籌委員和顧問及高級主管就該知恥地自行求去,立法部門也應嚴加追究。

不管當初執政當局成立公共電視台的動機如何,也不論在公共電視台的籌設過程中,有多少嚴重偏離公共電視精神的做法,這個還沒正式成立的公共電視台,雖然已經變成一個爛攤子,但基於這是一個關鍵的公共領域,應該由公眾所擁有,更是臺灣未來民主發展的重要基礎,民間一定要盡全力來拯救我們的公共電視台。也許民間的力量很不容易聚合,更不容易發揮,政府和公視籌委會也相應不理,立法程序也將先甘後苦,公視精神的法律基礎恐怕終將落空,然而就臺灣社會政治,尤其是公共領域或論壇的整體發展趨勢來看,民間的挫敗是一時的,公視在不久的未來一定會真正屬於公共。我們在這裡除了呼籲執政及公視當局深切反省改弦易轍外,民間還是要主動出擊,鍥而不捨提出對公視做為公共領域的要求,也要長期監督公視。

公共電視台的籌設工作發生一連串的問題後,目前看似風平浪靜,但是由於當局並沒有真正改進,還是不能用心掌握公共電視的精神,不論是公視籌委還是身份不明的顧問或是公視工作人員,在組織上在效能上都有根本而嚴重的問題存在,如果有關當局還是沒有真正的覺悟,只是敷衍因循,所有的問題終將爆發。我們實不願見到人民鉅大資源這樣被浪費而又得到一個不屬於公眾的電視台。因此,即使是力量微弱,我們還是要提出我們對公視的診斷和建議。

目前公共電視台的籌設工作遭遇了兩個根本的大問題,一個就是組織管理效能低,另一個就是沒有成立自主性的工會。在這兩大缺失下,公共電視的籌備工作就不能有效聚合人才人力,也無能創造支撐公共電視的組織文化來。

組織管理效能低的主因是公視籌委會本身就是一個消極無用而又妨害公視設立的奇怪組織。政府當局在設置這個委員會時,幾乎可以說完全承襲政府架設消極無用委員會的惡習,在設計精神上就讓它成為一個無權無能的空殼子,在人選上更是強調虛名聲望而忽視實際建立理想公共電視的能力和智慧,又請退休的官員主其事,對於一個應該充滿活力的新機構而言,起碼在心理上就加重了一些暮氣。再加上,委員們都是極為忙碌的名人,沒有精力也沒有意思為建立理想的公共電視有真正的奉獻,於是公視籌委會本身反倒成了建立真正公共電視制度的最大阻力。在各界嚴厲評判和內部弊端不斷的情勢下,公視籌委會不得不做一些調整,但籌委會近月來幾乎陷入停滯的狀態,仍然不能積極從事,對公共電視的發展極為不利。由於公視籌委應該是公視制度建立的主力,目前的籌委會毫無自主積極的精神,整個公視根本就喪失了應有的活力、動力和理想。在這樣籌委會的主持之下,整個組織就不可能有什麼效能。

在監察委員的干擾下,新聞局及公視籌委會方面又不能建構積極的因應策略,公視內部簡直就亂成一團。祕書長沒有了,顧問的身份又十分曖昧,在組織管理上權責不明,似乎比以往更糟。內部各部門在開始的高層人事佈局上又有一些不當的安排,又由於公籌會的無力做重要政策指導,整個組織氣氛和效能都有問題,好像只好「暗時去燒香囉」!

在公視組織本身效能出問題的狀況下,公視工會的儘速籌備成立應該是一個重要的補救措施。就積極發揚公視精神而言,自主的公視工會的成立更是必要的。換言之,在公視組織健全時,工會將更能促進公視的良好發展,而在公視組織本身有問題時,則工會將可發揮矯正救援的功能。

基本上,做為一個重要的公共領域,竟然不能在內部先發展出一個自主性的工會來,這個公共電視台就不會是公共的,一定是官方的,是電視台官僚的!

依工會法,「工會以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知能,發展生產事業,改善勞工生活為宗旨」。然而,與新聞事業有關的大眾傳播工會的宗旨常和新聞自由及新聞工作自主權切割不開。許多學者和記者多認為自主工會和新聞自由是有關的,也就是主張新聞工會的任務之一是在保障新聞自由。翁秀琪就提出了新聞從業工會所應保障的七項新聞工作者的權益。即,一、提升新聞工作自主權:新聞採訪及評論為新聞記者專業知識及專業報導的範圍,不容外力干涉,即便是擁有企業「所有權」者,亦應對此予以尊重,而將其介入減至最低。二、維護新聞從業人員的尊嚴:新聞從業人員是擁有完整人格的自主的專業人員而非異化的商品。三、新聞企業內部決策民主化:由工會或勞資會議代表參與董事會運作,共同管理企業之經營。四、所得之合理分配:由工會與雇主訂立協約,確立基本薪資、薪資結構、員工福利及改善工作環境等。五、制定新聞倫理規範,作為裁處新聞處理是否失當的標準。六、舉辦在職教育,隨時提昇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及技術。七、調處勞資間之糾紛。

在英國,工會在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和商業電視公司都相當有力。雖然BBC 的工會 ABS(Association of Broadcasting Staff)所面臨的問題是龐大的公司官僚組織,從來不會在雇用的安全性上擔憂;相對的,商業電視公司的工會,尤其是ACTT(Association of Cinematography, Television and AlliedTechnicians)所努力要為會員維護的是雇用的安全性。但最終都強化了工會的力量,只是在維護工會會員的權益過程中,幾乎並沒有是在新聞自由或新聞工作者的工作自主權上有過什麼行動(Seglow 1978)。

在報禁即將開放時,新聞學者對於新聞自由深表關切。徐佳士教授特別指出「符合自由主義精神的辦法,是別讓報紙內容的製作者(記者、編輯和評論人員)變成報紙業主的為達成他們自私目的的工具。 -- 給他們行使其專業的自主權,正如醫生不聽從醫院院長指示而自行醫治病人,教授不聽從校長吩咐而自行決定如何教書一般」。於是他建議政府「在把辦報的權利交給有錢有勢人士設置報紙的同時,也應該協助把新聞專業的自主權授給業主們所聘僱的新聞工作人員。授權的方式是協助他們成立一個全國性的新聞人員的職業團體,使他們形成一個有組織的群體,一方面實行自我約束,另一方面確保他們在面臨僱主壓力的情況下,能夠順利地行使他們的自主權」。

記者對現存的記者公會評估很低而期望又很高,尤其是在與新聞自由有關的項目上。在陳世敏等人的調查中,有百分之三十五的記者認為現有之記者公會應該維護新聞自由,這是比例最高的一個項目。更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百分之三的記者肯定公會維護了新聞自由。在銘報的調查裡,又發現大家不只希望專屬記者工會的成立,更寄望工會可保障及擴充採訪與報導新聞之自由。電視記者對採訪與報導的自由,期望更是殷切,有百分之三十五的做如此的主張,在報業方面這項比例只有百分之二十三。不過即使在報業這個數字仍然是第二高的。在主張工會應保障記者權益上,電視記者也比報業記者對工會有更強的期望,電視記者有百分之五十九主張記者工會應保障記者權益,報業記者則有百分之三十九,兩者相差高達百分之二十。電視新聞自由受到更嚴重的限制從這些調查的結果可以看得很清楚。

公共電視台的設立象徵者臺灣公共領域的成熟,在對內而言,就應給予工作人員,尤其是新聞及節目製作人員以充分的自主權,以充分發揮專業的能力和人文的智慧。自主性公視工會的成立和有效運作將是關鍵所在。我們可以很確定地說,假如自主性的公視工會不能成立,就必然註定公共電視之失敗及不屬於公共的惡質本性。我們在這裡最後再度用徐佳士教授的警語做為結論:

這個工會團體在「物質福利的爭取應在其次,主要是以集體力量向新聞事業單位爭取並確保公共電視(原文為報業民主化)不可缺乏的新聞工作自主權」。


本文部分段落引自本人著「解析廣播電視工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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