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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七夕 情人節的商機與遊戲
  台灣的情人在陽曆二月過西洋的情人節,買兩百元一朵的玫瑰花送情人;台灣的情人在農曆七夕又要過中國淒美的情人節,慶祝的方式則和二月一樣,送花吃大餐進旅館。這其間商機、情慾夾雜了不相干的古老傳統和可能已經淡薄的真正情誼。

  在大眾消費的時代,節日是生意人最重要的商機,更是大眾花錢享樂的時刻。若說商人設計了人們的荷包,可是大部分人到底還願意花錢,商機是要有人捧場的。據說母親節的設計就在增加淡季的生意,台灣流行的父親節更是近年創造出來的。至於七月是鬼月,是真正的淡季,這兩三年就附會七夕織女牛郎會面被炒作成了另一個情人節。

  不論是農曆七月的情人節還是陽曆二月的情人節,除了商機的創造以外,可能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過節」的男男女女所追求的到底是什麼?有什麼意義?從比較廣的角度來看,男女的自由交往和性關係的開放,婚前婚外的情誼乃至情慾是情人節的社會基礎。「有情」的男女在春夜裡幽會,在晚夏的夜裡享樂。此情此景相對於牛郎織女被王母娘娘硬生生拆散,全年不得見面,只有今夕相會,實有天壤之別。當然在後現代版的牛郎織女可能是夜夜相會,今夜更要男歡女愛!

  開放本來是解除束縛的意思,但開放到毫無禁忌,則已是放縱,甚至是藉開放之名而墮落了。在性開放的時代裡,男女之間仍應有著深切的情意,過情人節應該要表達的是真情意。有濃厚的情就不一定要情人節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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