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0總統就職一週年時,陳水扁總統帶頭在街頭撿垃圾,行政院張俊雄院長帶領各部會首長清理海灘,日前李登輝前總統也拿起垃圾袋和夾子在 外雙溪撿垃圾。李前總統還特別要求媒體讓他向大家說句話:請大家不要隨便丟垃圾,要愛護環境。 臺灣的髒亂一直是經濟繁榮中最落後最讓人難過的現象。從日常生活周遭諸位觀眾可能很難看不到隨意丟棄的垃圾,到有名特別是最受歡迎的風景區,在美麗的青山綠水中,也多有垃圾,例如到阿里山賞櫻,常常是還沒抬頭看到櫻花,一出車門低 頭看到的都是垃圾。臺灣也有很乾淨的公共場所,例如宜蘭的羅東運動公園和臺此的捷運,還有其他許多公園和綠地,也都相當清潔。 然而,相對於普遍的髒亂,這些地方的情況似乎倒是特別了些。為什麼只有這些地方特別乾淨,臺灣大部分地方都到處是垃圾?這是民眾習慣不好,也是環境政策執行不力的緣故。民眾在習慣上還是不自覺地,甚至很自然地把自己手上不要的東西, 就隨便就地丟掉。喝完了飲料,隨手就把瓶子罐頭錫箔包順手就扔掉,完全不覺得自己在丟垃圾。其次,民眾對髒亂的容忍程度也非常高,看到生活周遭的垃圾,也沒有什麼感覺。其實亂丟垃圾製造髒亂是犯法的事,例如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隨地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甚至於路旁、屋外或屋頂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於水溝棄置雜物,張貼或噴漆廣告。 幾乎所有製造髒亂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這些非法行為,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三條,都要處四百到一千五百元的罰金。法律定得很清楚,如果這個廢棄物清理法能有效執行,應該不會像現在這樣髒亂。可是民眾不守法,執法單位也沒有辦法去有效取締或處罰,臺灣的髒亂就變得讓人很無奈的現象了。垃圾都是大家討厭等,希望能儘快清除抽。這又好像是大家都很厭惡黑金,也都希望能儘早清除掉,可是垃圾和黑金又似乎隨時都在我們身邊,很難清理得掉。仔細反省起來,政府應該有效執法,而民眾也應該有所覺醒。 至少民眾應該像李登輝前總統呼籲的,「不要隨便亂丟垃圾」。 但在各級議會裡,國民黨和目前的在野聯盟,卻以本身是多數,而口口聲聲講民主。仔細推敲,這些民意代表固然是選民選 出來的,但是當初他們在黨內入選卻是由上面決定的,本質上也是不民主的。政黨本身如此不民主,國民黨雖然經歷一分為三,目前又形成三合一,但 不管是三個也好,一個也好,都是不民主的政黨,然而卻由於長期壟斷資源而延續在議會中的優勢,對臺灣民主的進程依舊有著負面的不良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