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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的違憲主張

  前幾天,有一則不太引人注意的新聞,就是法務部長陳定南不但贊成請領身份證要按捺指紋,同時更建議要求建立全民牙齒及基因檔案。

  如果新聞報導的沒有錯,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新政府首長竟然毫無維護人權的觀念,對於自己違憲的主張居然渾然不覺。這則新聞雖然很小,如果政府依舊無所警覺,堅持錯誤的主張,後果將難以想像一九九七年在白曉燕案發生後,立法院倉促中修訂通過違憲的戶籍法第八條,規定「人民年滿十四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請領國民身分證,不依前項規定捺指紋者,不予發給。」。

  法務部長聲稱十四歲以下兒童,手指尚未發育完全,所以要在發育健全後再辦理捺指紋手續。同時陳定南更表示捺指紋才發給身份證的措施並不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也不至於侵害人權。對於陳定南部長這種見小不見大,只看到細節,卻沒看到根本的作為,我們十分失望。捺指紋才能領身份證本身就是違憲。簡單地以我個人為例來說明。如果政府決定請領身份證時要捺指紋,否則就不發身份證。我決定不捺指紋,於是我就沒有身份證。不但如此,我因為拒絕捺指紋,我就不能搭乘國內飛機,因為我沒有身份證登不了機,我也不能出國,因為請領護照也得要繳驗身份證。我不捺指紋,所以我也不能參加健保。更嚴重的是,我所有依法應有的選舉權也完全被剝奪,因為我不捺指紋,就沒有身份證,沒有身份證我就不能投票。

  其實,因為拒絕捺指紋就領不到身份證,就不是國民,就喪失了所有國民的權力。這明明白白就是剝奪憲法賦予國民的權利。法務部長眼中只有戶籍法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心中卻沒有憲法,著實令人驚駭萬分。至於法務部長更進一步建議要求每個國民做牙齒透視攝影,出生時抽血留存基因,則根本就連普通法的依據也沒有,因為戶籍法也只規定捺指紋。

  在法務部長的心目中,似乎政府就是要把每一個國民的生理特徵,從表面的指紋,到最根本的基因全都掌握住。這種想法不但違憲,簡直就是法西斯。我們鄭重呼籲內政部長和法務部長要認清問題的本質,不要再繼續聯手推動連舊政府都不敢進行的捺指紋領身份證措施,否則就等於民進黨政府宣告和人權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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