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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做決定而不做決策

  行政院為實踐民進黨非核的政治主張,以及陳總統競選時的承諾,經再評估後,宣布停建核四。這個重大的政策決定獲得國內外反核團體以及環保生態保育組織的支持,然而行政院基於政治考量,決定恢復興建核四‧為了安撫反核團體乃至基於年底選舉的考量,執政當局將採取若干措施來強調非核的決心。

   在停建核四失敗後, 我們希望行政院及執政黨不但要有堅定的非核立場,更希望新政府要厚植實力來實踐非核的政策。核四停建政策之所以失敗,在整個爭議暫時落幕後,新政府必須澈底檢討,而不應該又急著開支票,提出沒有把握成功的種種說法。例如,現在行政院和民進黨又「順勢」要推動公投,明明知道在國會是少數,民進黨到底有什麼能耐讓公投法在立法院通過,又怎麼在年底來進行核四公投,這似乎又是民進黨在開支票,而這個公投支票很可能是空頭的。

   重要的是,新政府,尤其是行政院必須痛定思痛澈底檢討核四停建決策失敗的原因。雖然行政院的做法並未違憲,但是終究還是無法堅持停建的決定,這當中最大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在野黨的全力杯葛,另一個是行政院沒有執行決策的能力。在野黨的杯葛雖然相當過分,開始甚至還有復辟的意思,但是做為執政當局,不能克服在野黨的杯葛,無論如何自己要承擔失敗的後果。

   其實最嚴重的問題還是在行政院和經濟部本身。在做成停建政策的過程裡,以及決定停建之後,可以看得出來,幾乎可以說相關部門都沒有做充分的準備,也沒有立即有效的配套措施。好像就是宣布了一個決定,而不是做出了可執行的政策。在決定停建的過程裡,經濟部的再評估是否有缺失,應該好好檢討,經濟部長宣布建議停建前,有沒有擬妥停建的相關計畫。

   行政院急急忙忙宣布停建,似乎也都沒有就相關部會及院本部後續的具體措施進行任何規劃。總之,在宣布核四停建這一百多天,行政院和經濟部對核四停建決定幾乎沒有任何積極的作為,甚至有些部會首長和官員以及台電官員都可以任意發表與決策相反的意見。少數 政府執政確實不容易,但是少數政府若本身又是弱勢,沒有能力積極規劃並推動施政計畫, 則總歸會失敗的,核四停建的過程就是一個很好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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