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台為了收視率,長期以來就喜歡播放各式各樣的靈異節目,雖經過輿論一再批評,但仍然我行我素,唯利是圖,依舊不斷製作低成本的靈異節目來賺錢。
許多靈異節目並不是劇情片,而是以報導「事實」的手法來「證實」那些靈異情節,因此已經嚴重違反新聞倫理,甚至更有違法之嫌。因為這些節目中報導的「事實」絕大部分經過查證就可以發現不是事實,如果不是事實,電視台就等於在捏造事實製造假新聞。
由於是假造事實而又以報導事實的手法在製作在播放,就違反新聞報導的規範,這樣長期散播不實消息,就有違法的嫌疑。或許有些主持人或當事人認為他們說的「鬼故事」或靈異事件確實是事實,製作單位就必須提出客觀的證據。這些靈異節目到處採訪,好像是提供了證據,然而這些證據都很薄弱,甚至是假造的,稍加求證就很容易被揭穿被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