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相繼有很多死人的新聞事件,媒體也做了大幅的報導,但在尺度上似乎有點過度。今天的民視評論,我們請到瞿海源教授,他要和我們來談談。 美國高一學生瘋狂屠殺學生,突然就佔據了報紙極大的版面,電視上也花很長的時間報導。有這種必要嗎?人們需要知道這麼詳細的殺人情節嗎? 前些天,有電視記者安排殺害幼童的嫌疑犯劉某,和可能也有罪責而被法院限制居住的幼裡母親駱女會面,竟造成駱女失去蹤影。之前電視台也做了幼童母親的專訪。對這樣的案子,電視台有必要這樣去深入採訪嗎?人們需要知道這樣的母親的說詞嗎? 雜誌報導歌星羅時豐與吳姓女子的一夜情,二十歲的吳姓女子上吊自殺身亡。雜誌社真的要這樣挖人隱私,讀者真的想看這些八卦?事發後,報紙和電視真的需要大肆報導?讀者和觀眾真的想多知道這一類的故事? 死了人就上新聞,死得特別,死得多更要上新聞。這難道真的是新聞報導的鐵律,或是人們喜歡看這樣的新聞是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表面上,我們可以勉強替新聞媒體找理由說,這是尊重生命的表現。 實際上,新聞界不太可能是真正為了尊重生命,為了發揮人道精神,最重要的還是為了收視率,還是為了賺錢。 到底新聞媒體要讓觀眾和讀者知道什麼,我看新聞界人士從來沒好好想過。大都只是跟著鈔票在走,以為人們喜歡看某些消息和節目。然後就拿這類消息和節目來餵飼觀眾謮者。在另一方面,大多數人很可能就真的是喜歡看這些聳人聽聞的故事,因為這些背離社會規範的事件很刺激,很有意思。大多數人在看這類新聞的時候恐怕也很少想到自己到底為什麼要看。 這些新聞佔了報紙那麼多篇幅電視節目那麼多時間,自然就會壓縮到其他事務被傳播的機會。發生這一類事,媒體不可能不報導,雖然愈來愈多的人覺得沒有必要。媒體即使要報導,也應該慎重處理篇幅大小的問題。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是太多了。這種新聞實在沒什麼太大價值。新聞界不假思索大事炒作是很沒有智慧,也是很不敬業的做法。新聞媒體應開始澈底檢討,而觀眾讀者也應有所反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