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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司法院喝采

  民視評論瞿海源教授要和我們一起來談談司法改革議題。

  司法院根據司法改革委員會的決議,訂定並執行法院庭長任期制度,引起一些老庭長的反對,但司法院不為所動,依改革的構想和規劃,日前經過法定行政程序,將十五位高等法院的法官免去他們兼任庭長之職務。司法院這種積極改革的政策和行動,值得高度肯定。讓我們對司法改革多了一些信心。

  就憲法而言,為保障司法裁判的獨立公正,乃要求法官必須超出黨派以外,而憲法八十一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等,不得免職。但這裡是指法官,不是指庭長。法官是終身職,庭長是行政職務,憲法並沒有規定庭長可以做終身。道理很簡單,可是碰到保守拒絕改革的老庭長,卻轉不過腦筋,對改革政策進行頑強的扺抗。

  幾個帶頭抗議任期制的老庭長,一直採取一些愚不可及而違反正義精神的行動,例如,到處陳情,歪曲憲法精神,乘代理職務之便,緊急行文處理。前幾日甚至還揚言以身相殉。老庭長連法律,尤其是對憲法都搞不清楚,還要以死來阻撓改革,其實這些人有沒有資格做法官,都讓人有很深的疑慮。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在兩個月前公布律師評鑑法官的結果,高等法院有六位法官被評為不及格,其中有兩位是庭長。這兩位庭長也在司法院免職的名單當中。顯然民間司改會還是比較客氣,尺度比較寬。因為司法院確定的有八位高院庭長不適任,民間司改會只提出兩名,而且也在司法院的名單內。

  楊貴志庭長在民間和官方都被列入不及格或不適任名單,面對民間司改會之評鑑,不知反省,反而去法院控告司改會,司法院的評鑑結果也是這樣,他似乎也應該去控告司法院院長。

  其實,法官是專業的,地位很崇高,庭長只是行政職務。就好像我們做教授的,教授可以做一輩子,但沒有做終身系主任或所長的。老庭長口口聲聲說訂任期制違憲違法,而不是為了戀棧,可是又說免兼庭長是降調,對資深法官是莫大羞辱。原來到頭來還是為了做名利,這種心態實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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