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省市長的競選展開以來,可說是非常熱烈,到這兩天更是選情沸騰。就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而言,參與是很重要的。許多先進的民主國家在參與上,至少在投票率方面,有偏低的現象,國內選舉有如此高的參與程度,應該是值得肯定的。再就民眾參與競選活動而言,不論是參加政見發表會、觀看電視辯論或政見會、收看電視有關競選的節目、閱讀報章雜誌有關競選資訊、以及其他更積極的參與,都顯示國內民眾參與意願都相當高,這種情況都是很值得肯定的。然而在這次熱烈的競選活動中,由於部分民眾的民主素養尚有所欠缺,同時在競爭激烈而各有強力支持群眾的狀況下,競選衝突卻也相當不少。這種情形對長期民主政治的發展有值得各方檢討之處,對今天開票以及結果揭曉時,過熱的選情可能會引發群眾聚集甚至混亂的現象,這是大家相當關切的。 根據過去的經驗,選舉開票及結果揭曉時,有若干狀況會引發群眾事件,而在今年省市長選情很熱,同時傳播媒體,特別是地下電台,已經醞釀成和以往很不相同的選舉氣氛,如果各方處理不當,可能引發的群眾事件乃至衝突將會相當嚴重。在過去曾經發生大規模群眾事件甚至引發暴動的多是縣市長選舉。最早發生的是七十七年的中壢事件,當時是由於有選務人員疑似作票,而檢警人員未妥善處理,乃釀成震驚全省的重大事件,也是臺灣民主發展史上很重要的一頁。究其根由,可說是國民黨在脫黨競選縣長的許信良強大的威力下,在競選期間就百般打壓,並全力抹黑許氏,造成極為緊張的對立局面,成了事件爆發的重要原因。 七十八年臺北縣縣長選舉選情激烈,而開票緩慢,吸引了大量支持尤清的民眾聚集在競選總部,情勢非常緊張。所幸,結果尤清以四千多票很小的差距贏得選舉,否則可能會爆發嚴重的群眾事件。事後,也有傳言稱由於群眾的聚集情況嚴重才會有這樣險勝的結果。當然這種說法不足為憑,不過也可以看出激烈選情容易引發群眾事件。同年,臺南縣的選舉民進黨李宗藩落選,但對開票有嚴重爭議,造成大量民眾圍堵選務機構事件,持續了幾天。去年嘉義縣長選舉也發生了類似的群眾事件。 從這些事件中,我們可以歸納出三個重要的引發群眾事件的重大原因。一是民眾對選務工作抱持懷疑不信任的態度,甚至相信選務工作人員有作票嫌疑。其次,選情激烈,候選人之間勝負差距不大,在開票時就極為緊張。第三個重要因素則是有關人員在處理上有所不當,無法取信於情緒激動的群眾。因此,面對今年的省市長選舉狀況,有關單位應對這些群眾聚集的原因深入了解,並事先籌謀良善對策,做好必要的準備。 今年的選舉又有三個很重要而特別值得注意的狀況,可能對選舉當晚和延續的一兩天之內的情勢有激化的作用。首先,省市長選情極熱而又繃得非常緊,會成為激發群眾事件的動力。在臺北市,鹿死誰手還不明朗,但在許多人心裡多認為陳水扁當選機率最大,然而陳水扁落選的可能性也不小。如果萬一陳水扁真的贏贏局卻賭輸了去,可能有許多支持者不能接受,大量群眾聚集的可能性極高。其次,新黨趙少康也志在必得,又有很強的動員力,目前已凝聚了為數可觀的支持者,但若支持者人數還不足以助其當選,在高度期望落空時,支持的群眾也很可能聚集起來。臺灣省的狀況可能更麻煩些,因為選情激烈的縣市不少,若有什麼選務上的差錯或特殊狀況發生,則幾處同時爆發群眾事件的可能性就不低。在高雄市兩雄對峙,情勢也十分緊張,或許可能比臺北市稍緩和些,不過也不能忽視其群眾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第二個重要的狀況是,今年傳播媒體和以往有著極大的不同。不只是全台已經有五、六十個民間地下電台在熱烈地播放有關選舉的節目,同時三家電視台報導偏頗似更盛於以往,有線與衛星電視有關選舉節目也很熱門,大報也多參與。這些電子媒體的訊息傳遞極快速,更可說是立即的。於是,不同傳播單位所發信的訊息就可能不一樣,尤其若有政黨偏向,則更可能矛盾或造成誤解。雖說民間電台日前簽署公約要求加強求證工作,但地下電台對求證工作多不擅長,人力也不充分,求證工作的效益就很難獲得保證。再加上,電子媒體多已有明顯的政黨傾向,很難要電台當局和電台的聽眾保持超然中立而冷靜的態度。根據四。五月間以來的情況,電台很可能成為動員群眾的重要基地。因此,今年的電子媒體,包括三台在內,可能是引發群眾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個重要狀況是今年選風依舊十分敗壞,更麻煩的是省市長和省市議員候選人連手競選,賄選問題更為複雜,由此而產生的選舉糾紛正直線上升中。到了選舉日,這種糾紛和衝突可能會變成引發群眾事件的導火線。日前,在苗栗群眾竟然圍困檢察官長達六個小時之久。 如果在各方處置不當的狀況下,爆發了嚴重的群眾事件,對臺灣民主政治的發展將極為不利。因此,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鄭重呼籲參與選舉及選務的各方要注意澄社日前所提出的嚴肅訴求,我們特別列出下列幾點: 一、選務機構應敬謹從事,秉持中立且公開的立場處理領選票、開票、計票、回報等工作,務必去除選民疑慮。 二、候選人要協助維護選舉與選後的秩序,萬勿製造事端,釀成嚴重群眾衝突事件。若有充分證據顯示選舉弊端,亦請候選人據理力爭而不宜發動群眾進行非法訴求。 三、政黨必須理性而冷靜面對選舉結果,對選舉日與開票當晚之大規模群眾集會,必須做最佳掌控。 四、選民應有接受選舉結果的民主風度,選舉總有輸贏,一人一黨一時之失,在民主社會裡可在下次選舉中扳回,選民不宜衝動行事。 五、檢調系統應有效而公正處理有關選舉糾紛及與選舉有關之違法事宜。若有群眾事件發生應積極掌握有關引發群眾事件之原因,並妥善疏導。 六、三台應立即放棄偏頗之助選立場,在選舉日當天的有關節目應力求客觀公正,不宜在播報開票過程中有情緒性的好惡表現,更絕對不可播報偏頗之報導與評論。 七、有黨派色彩的民間電台和有線電視必須以負責的態度播報選舉新聞、投票消息、開票作業。對所有消息,尤其會激發聽眾情緒反應之消息和傳言,必須嚴加求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