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Icon
關於本站 | 網站地圖
評論文章 首頁 >> 評論文章

不可輕忽社會文化體質蛻變的重要性--對文建會和國科會的建言

  臺灣社會的精神面貌相當粗俗不堪,在文化發展上存在著很多問題。際此新內閣主管文化有關首長全由新人接掌的時候,特提出檢討,以供參考。先來舉兩個例子勾勒出社會文化的窘態:蔡麗華老師主持了一個民俗舞蹈團,長期努力開創和發展植根於臺灣民間的舞蹈藝術,近年來享譽國際,然而舞蹈團的經費十分拮据....

  在一本古典音樂的雜誌上出現了這麼一段奇文:南北戰爭從一九三九年打到一九四五年,弄得全國烏煙瘴氣,面目全非,最不值的則是美國人民自相殘殺的悲慘事實;那時的亨德密特剛好取得美國公民權....臺灣的文化為何淪落至此?在行政部門我們有文建會和教育部都與此有關,而含蓋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發展的國科會似也脫不了干係。在這裡,我們對文建會和國科會若干施政提出討論。

  在民國七0年代,文化的發展在經濟成長之後受到了重視,乃有文化建設委員會的設立,但在整個國家行政體系內,委員會之設置在功能上有很大的不同,有的很夠力,有的相當虛弱。文建會大約是比較虛弱的一個。例如,在六年國建中,文化教育建設表面上是重要而根本的目標,但在實際上只成了幌子而成為極弱的一環。在基本策略上,文化常常成為執政當局利用的一種相當便利的工具,在行政體系上不僅不能予以足夠的資源,更在其弱勢的狀況下,也能為當局所操弄運用。

  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以來,主要的職權乃在於規劃、監督和輔導文化活動的推展。在行政體系上,它本身不是一個能充分推展文化活動的機構,而文化建設的地方行政體系,包括十九個文化中心、二百五十七個公共圖書館、八十多個公立博物館及其他藝文活動場所,都和文建會沒有上下隸屬的關係,甚至其中大半乃在教育行政體系內。因此如何在未來的文化部設置時,全盤重新規劃出完整的從中央到地方的文化行政體系是絕對需要的。在這個規劃中,必須要完全釐清文化和教育行政的分界,給予文化部完整的處理文化事物的空間。在行政院組織法修改以外,地方行政系統相對應的修改也是必須的。地方上各種公立的文化工作單位如何妥適地接合上中央文化部的設置必得做通盤而週詳的設計。

  國科會長期並未聘用人文社會科學出身的學者出任副主委,剛任用了一位不過幾個月,卻在最近改組中,硬是給裁掉。郭主委的意思是說人文社會處有新的處長是心理學出身,又要設人文社會研究中心,因而對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不會忽視。其實,人文社會處本來就得任用人文社會科學出身的學者,而人文社會研究中心的成立更是大有問題,這兩個措施實在顯示不出政府重視人文社會發展的誠意。

  人文社會研究中心的構想是上次全國科技會議所建議成立的,後來就成了國科會的政策。表面上看起來,這表現了政府重視人文社會科學的施政方向,但在規劃設置這個中心時,國科會主事者並未能客觀評估這個中心設立之效益,對學術研究的生態與運作也未做真切的了解,我們可以預期這是一個不倫不類而效果有限的計劃。

  首先,這個研究中心是設在現有所有學術機構之外。這在基本設計上就相當怪異。一般的研究中心多半都附設在既有的學術機構內,或與學術機構有密切的關係。許多聞名世界的研究中心,多是與著名的大學合作,因為在人材和設備資源上,可收相輔相成之功。如今,設立一個孤零零的研究中心,本身又不是真正的研究機構,於是自己既無數目足夠的正式研究人員,而一切設備資料全部重新做起。這樣的單位好像是展示中心,對人文社會科學的提升恐怕也只有宣傳而無實質的意義了。

  國科會在很早以前就設置了五大研究中心,但效果已經十分有限,這種情形國科會主管都很清楚。目前這個人文社會研究中心是否已在制度設計上有所突破而可避免重蹈覆轍,實不無疑問。國科會本身已經有人文社會科學發展處,還要再設一個研究中心,兩者的關係究竟如何,似乎也很曖昧。如果說能夠讓現有的人文社會處加強發揮功能,給予更積極的人力與物力支援,甚至在現有的制度運作上尋求突破。這樣才能真正加強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潛力。做為直接進行文化建設工作的政府機構,文建會必須脫胎換骨;國科會掌理全國科學發展,不可輕忽人文社會方面的研究。中央政府當局也必須認清社會文化體質蛻變的重要性,萬不可習慣性地老是拿文化社會建設做幌子,實質上卻壓抑社會文化的積極發展。

首頁 | 個人簡介 | 學術論文 | 評論文章 | 意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