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公布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指出,台灣宗教團體每年放生的動物超過兩億隻,總金額也超過兩億元。這種大量放生的做法,由於欠缺對生態環境影響的了解與評估,可能造成嚴重的破壞生態的結果。更由於放生需求,有明顯的商業化情況,其中有上動物是在繁殖場大量養殖後販售。在這個報告發表後,各報新聞都大肆批判,指責放生做法破壞生態、虐待動物乃至違背佛教的根本教義。然而,經常舉辦放生活動的宗教團體堅持放生是慈悲的表現,是做功德。 為什麼台灣民眾和佛教界部分團體如此熱中放生,表面上看來是戒殺放生和六道輪迴的信仰使然,但是更重要的動機還是自利的功德觀。放生是一種簡單而又方便做功德的方法,一個人只要放生就是做功德,而放生不但很方便,甚至只要花錢就可以。一般人要放生,根本手上沒有可放生的動物,於是就要去買,也就有商人供應要放生的動物,有的大量繁殖,有的到處收購。大部分的永生動物就是這樣來的。有的鳥店就標明買賣放生鳥。對於要放生積功德的人而言,他們根本不關心放生的動物是怎麼來的,因為他們相信只要放生就有功德,甚至會有奇蹟發生在自己身上。 商業化的放生動物事業和行為嚴重傷害動物和生態,對於放生者來說根本是跟他們無關的。因為他們除了自利的積功德的想法外,並沒有任何保護動物、維持生態平衡的觀念和知識。雖然有一位主持放生活動的海濤法師表示,放生動物不能造成「放死」,放生動物的環境和種類都需考慮。他說,放生動物也不能危害其他動物,例如放生老虎、蛇,會影響其他生物安全,這種放生就無意義。然而,可能即使是海濤法師也沒有深刻了解生態和環境的科學知識和人文的關懷,只是常識性地做判斷。 放生是一種宗教信仰的表現,要在宗教信仰上要求改變是不可能的,但是宗教行為若產生對生態及社會明確的不良影響,還是要大力加以批判和勸導。宗教界放生時更應該主動考量生態環境的因素以及身做為有沒有違反教義。具體而言,宗教放生團體必須深刻了解生態及環境科學,掌握生態和環境倫理,對放生行動做出不破壞生態環境的計畫。宗教放生團體更必須深入了解放生動物的來源,根絕任何商業買賣放生動物的行為。 近二十年來,台灣佛教快速興盛發展,整體來說對台灣社會乃至人類社會有著積極的貢獻,但是也有類似不當放生的現象,使得佛教也有一些對社會負面的衝擊。和放生類似的現象是興學,特別是佛教界辦大學。 佛教界重要的勢力都熱中辦大學,但是至今都沒有辦一個真正好的大學。學生進入這些大學就好像被放生的動物一樣,沒有受到好好的照顧。有些成了名富有資財的佛教大師都有很強的事業心,非自己辦大學不可,也從來不考慮和其他佛教大師合起來辦,就好像功德非得是自己的。於是學校規模都不大,資財也不夠。甚至佛教大師是大學的主人,而對學術界和教育界也多一無所知,主起事來荒腔走板。例如,佛教大學聘請校長很少是學界所肯定的。甚至有佛教大師換校長換來換去,不僅嚴重傷害幾位校長當事人,也傷害到社會對大學的形象觀感。 放生和辦大學本來應該都是好事,在人類生態環境意識逐漸提升而對高深知識不斷追求之際,放生和辦大學可以做得更積極做得後有意義。不幸的是佛教界放生和辦大學所秉持的卻是傳統的而且是以「我」為中心的精神,造成放生變成放死,辦的大學也素質不高。佛教界,尤其是主持放生和辦大學的大師們,應該深切體認並尊重進步的知識和倫理,放生要真的放生不放死,不破壞生態,辦學要辦得好,不要辦不夠水準的學校。就算以功德觀來考量,放死和破壞生態可能非但未積德,甚至有損陰德。辦學辦不好,則也可能有過無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