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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當局更要解決民眾肥胖的問題

  最近有一個公司的瘦身廣告一再遭到衛生當局罰款,可是廣告在平面和電視媒體上繼續做,據說業者本來就準備兩億廣告費,區區百萬元罰款不僅微不足道,甚至聽說這個五萬元一個販售單位的昂貴商品,銷路很好,罰得再多也只不過業者賺入的一個小小零頭。一個公司賣瘦身的食品,竟然勞動中央衛生機關親自出馬處理,結果則是業者根本無所懼,這其中所顯示的問題顯然十分複雜,而且也相當詭異。

  據新聞報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表示,業者的廣告說詞改了又改,但衛生署還是不滿意,暗示或誤導大眾的效果仍在。此外,業者記者會發布的新聞稿指出,「麗托藍藻含有高量γ─ 次亞麻油酸,可促進體內脂肪組織代謝,達到消除脂肪和多餘體重的效果。」陳陸宏直斥,不可能有任何食品有這種效果。

  陳處長義正嚴詞,並極具專業權威指出不可能有任何食品有促進體內脂肪組織代謝,達到消除脂肪和多餘體重的效果,但是市面上乃至網路上這類食品的販售極為興盛。除了這個出問題的藍藻廣告外,隨手就可找到很多類似的廣告。

  例如,最近也在電視上強打廣告的某產品,就宣稱「xxx是酵素中最高等級的,能促進新陳代謝、腸道蠕動,讓體內長期累積的有害物質排出體外,使體內環保從腸道開始」。更在電視上以電腦動畫,具體顯示減肥效果,甚至在很長的廣告裡,宣稱諾貝爾得獎的化學家和這個產品的研發有關。就不知道,這種產品是否就是例外,衛生當局如何處理這個產品的廣告。

  國內有名,乃至是最大的塑身企業集團,在它的網站上就標明「….肥胖人口倍增;而醫學上也證實,肥胖因素是可導致心血管疾病,….。某某集團也因此,竭盡心力於健康管理事業上,….致力協助女性朋友健康地成功減重及體重管理、旗下某某貿易公司引進、研發提升基礎代謝率的的物理儀器和營養品」。如果依陸處長的認定,這個集團也應該做了不實的廣告才對,至少這個集團販售的營養品照說並沒有減輕體重的效果。大約這個集團從來就沒有被罰,而集團的董事長還從今年八月一日起擔任某健康管理學院的助理教授「專業技術老師,協助從事專業教育」。

  此外,也有類似商品,甚至於更自稱「本產品經某某醫學院臨床證實」的廣告詞。這個情況似乎更為嚴重,只是這是網路上的廣告,不知道衛生當局管不管得著。包括瘦身廣告在內,有很多廣告特別喜歡用原文發音指稱產品中有一種特異的成分會有特殊的效果,消費者聽了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反倒有一種神祕權威發揮的效果。多半廣告會指稱這種成分經過科學實驗證實。衛生當局應該對這種廣告行為深入追究,如果根本沒有可靠的科學證據,就應該禁止。業者也不應該提出看似具體卻又沒有真正根據的說法。

  瘦身或塑身行業規模愈來愈大,表示市場確實不小。現代人們享受足食美味,甚至吃喝過度,造成肥胖,減肥確實是很多人的需要,於是自然創造了瘦身業極大的商機。單單是代言瘦身商品一個月,廣告藝人就賺進六位數酬勞,就顯示這個市場大得不可思議。衛生單位面對這樣龐大的市場,在規範相關醫療行為和廣告時,恐怕得要非常努力,從根本處好好落實處理,解決問題。衛生當局處理瘦身業者多半消極而成效不張,應該立即研擬更有效的辦法來規範業者以確保民眾的身心健康。對於肥胖的問題,衛生及教育當局必須體認這已經是社會重大問題,應該籌謀規劃更積極的政策與做法,來解決國民肥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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