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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真正的公共媒體

電子傳播媒體開放後的亂象日益嚴重,近來更是充斥怪力亂神和種種品味低劣的節目,已顯著地傷害了整個社會文化的發展。我們一方面呼籲政府主管當局儘速正本清源採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修訂有關法令,在尊重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做適當的規範,並嚴肅地要求各媒體要信受傳播倫理並善盡社會責任及時有所自律;在另一方面,我們更在此要求有效建立公共媒體,澄清混濁的媒體亂象,帶動傳播媒體全面的改革。一群深受重視的學界、文化界和傳播界人士昨日成立「公共媒體催生聯盟」,主張儘速通過公共電視法和公共電台辦法,正是當前重要所迫切需要的,我們極力支持聯盟的主張,期則公共媒體早日在臺灣生根並茁壯。

公共電視法雖已經過一讀,立法院卻遲遲未再排入二讀議程,而主管的行政院新聞局也採取消極的態度,這樣一直拖延下去,公共電視很可能就胎死腹中。在公共媒體催生聯盟成立的記者會上,我們發現學術界有中研院李遠哲院長和台大陳維昭校長,藝術界有許常惠、吳靜吉、陳秋盛,知名作家有張大春和平路,還有更多的傳播學者等都支持聯盟的主張,這明白地說明了公共媒體確實是這個社會所真下需要的。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知識份子不切實際的理想,甚至公共媒體只是他們的玩物。傳播媒體應該要看大眾的需要,甚至要迎合大眾的口味,盡製播些曲高和寡的節目,叫座不叫好,又有什麼用。其實,在真正民主的國家裡,公共媒體是重要的公共領域,其重要的功能就在於公共媒體是正屬於大眾的。在不受政商干擾的前提下,也才能製播真正符合大眾需要的節目。同時,當前,或數十年來商營或黨政經營的媒體,為了迎合他們所謂的民眾口味,在電視來說是為了提高收視率,他們不惜犧牲媒體的專業倫理和責任,製播許多品質低落的節目來。對先進國家的公共媒體若多一些了解,也會發現節目水準高也可以和眾。

通過合乎公共媒體精神的公共電視法和公共電台辦法,到了非常關鍵的時刻,我們期盼立法委員和臺北市市議員能深切體認公共媒體在開放民主社會裡的重要性,摒棄黨派利益的考量,全力企成這些法案的通過。有一些立委和市議員認為即使訂了相關法令,依目前的政治情勢和文化,不太可能有客觀超然的公共媒體。我們認為這是失敗主義的看法,對臺灣民間太沒有信心。在經濟和政治有所成就後,我們對公共領域的形成和運作應該以積極的態度來促成,同時公共媒體是真的屬於公眾的,是公共領域中具有強大傳播效果的,這也將有助於其他公共領域的發展。肩負立法重任的委員和議員都應該有著前瞻的眼光,來催促公共媒體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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