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七力事件大體已水落石出,一干嫌犯也都被收押,然而怪力亂神依舊繼續在侵蝕這個社會。就在宋七力等人陸續被捕時,電視台仍然在播映鬼話連篇,衛視還在播某過氣演員現身說遊地府的經驗、報導集體觀落陰,而報紙上有關術數的廣告也繼續刊登,菊八開雜誌下一期必然更要炒作。媒體在商業利益的左右和毫無新聞報導倫理規範下,已被怪力亂神征服,為渲染靈異和術數效力。 雖然多數民眾的社會宗教心理確實傾向於相信靈異和命運,又都有濃厚的功利企圖,成為神棍和術士勢力膨脹的基礎,但是傳播媒體的炒作已經不是推波助瀾,甚至已在大力促銷。若從新聞和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傳播媒體傳布類此訊息並不應受到限制,然而如深入推究,有些節目,尤其是報導性的節目,可能已經觸犯類似宋七力影像協會的罪行。從媒體的社會責任來考量,則傳媒的業主、製作人、主持人和記者編輯等等不只有違傳媒人員應有的倫理規範,更是在造孽破壞社會。 我們認為許多傳播媒體播送靈異的報導乃至綜藝形式的節目已經涉嫌製造假訊息,或至少未盡查證的責任,這種傳播不實消息的行為很可能間接或直接使觀眾權益受到傷害,其間也可能涉及詐騙。例如,在節目中邀請來賓說靈驗的事,或是碰見鬼的事,或是播映有問題的照片,基本上已不是單純的說故事了。主持人儼然是記者在進行訪問,來賓也在敘述事實。可是這些都不是事實,至少是傳播界無法證實的事實。這種採訪透過電子頻道向成千上萬的觀眾強力宣達,實有報導不實之嫌。而主持人拿高額主持費,又是常業,檢警實應研究是否已涉及刑責。 對於無法證實的事,任意報導渲染,其實和宋七力的行為又有什麼不同?宋七力最後還坦承錯誤,那些主持人和幕後老闆卻毫無責任地長期向數以萬計的觀眾進行洗腦,算起來罪過只比宋七力大不會小。宋七力無法在警局證實自己有法術法力,靈異節目的製作人和主持人更無力在證實自己所報導的是可驗證的事實,甚至鬼話連篇中經常播映有問題的照片,不乏經處理的假照。 就算這些節目不涉及違法,但至少也背離傳播乃至新聞倫理,不僅應善自檢討,有關新聞及傳媒的協會組織更應建立倫理規範以為自律。如眾所皆知,衛視、有線電視以及三台之所以宣揚靈異就是為了收視率,也就是為了賺錢,此種唯利是圖的行徑又能比宋七力高尚?貽害社會的力量又會比宋七力小? 最後,我們在此呼籲喜播靈異節目貪錢的主持人等盡早放棄這種助長社會歪風的勾當,我們也要求檢警單位研究依法懲處的可能,以還觀眾與社會清新的傳播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