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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新聞報導疏失和佛教徒的抗爭

        佛光山信徒因不滿臺灣時報有關佛光山的大幅報導,圍堵該報社數天。細讀臺灣時報十一、十二、十四三天在第五版的連續全版報導,標題下得確實很重,甚至可以說是很兇,例如第一天說「佛光山霸道多惡行」,第二天的標題又是「佛光山長袖善舞目無法紀」,第三篇語氣沒那麼兇,指責得還是相當嚴重的,以大樹鄉長的說法「佛光山逃漏稅是公開的祕密」做大標題。這樣連續全版大幅報導兼批判,似乎很難說是正常的做法。佛光山諸多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事既然長久存在而且這麼明顯,以往報社為何不為社會正義大做文章?在這個時機,即星雲支持陳履安,李登輝訪問佛光山,報社有這麼大的動作,很難令人不起疑心,尤其是當事人更容易有反彈。在圍堵事件發生後,該報還聲稱是基於新聞媒體的天職才報導,則也過甚其詞,而幾乎自承以往的失職了。

        報社這樣很不正常地做了這樣令佛光山難堪的報導,甚至標題下得很重很狠,佛光山的信徒前去抗議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關於所報導的究竟那些不確實,好像抗議者和佛光山領導階層也都沒有具體的指陳和更正。這樣的抗爭就顯得太情緒化而缺乏理性了。

        臺灣時報所指陳的四項佛光山的違失是違建、濫墾、垃圾汙染和漏稅。報導中都指證歷歷,看起來若佛光山提不出什麼有利自己的證據,都還有很強的說服力。例如就違建而言,正在興建的雲聚樓規模宏大,竟然是違建。佛光山法師也說雲聚樓根據以往方式辦理,卻會出問題,似也證實該大樓是未經依法核准就大興土木,依報上照片來看,至少已蓋到第八層了。佛光山似乎並沒有提出有力的辯解,更沒有把建築證照拿出來證明自己是合法興建。至於臺灣時報報導稱近五年來佛光山至少蓋了六棟違建大樓,佛光山卻強調自民國五十六年開山以來,所有建築都是合法的。

        雙方說法雖說幾乎完全相反,但也可以查出事實來澄清,因為合法不合法其實是一查便知。佛光山不拿「事實」的證據來做強力反擊,卻由信徒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實在也是異常的舉措。在報社方面,對於建築是否為違建似也未獲詳實的證據,報導稱至少有六棟,就不是很盡責的報導。在十五日的新聞中,更將「雲聚樓」印成「巫聚樓」,而且還用引號括起來,恐怕也是很不應該的疏忽,豈可把佛光山蓋的大樓說是「巫」聚集的地方。這是無意還是有意毀謗,搞不好小小的錯會引來大麻煩。

        不過,報社即使有疏失,但大體上是在報導記者所挖掘出來的事實,具有相當強的說服力。除了違建外,濫墾也有數據和具體指證,私設垃圾場而又未妥善處理據報導也是事實,經營餐廳和納骨塔沒繳稅恐怕也不會是假的。對這種種的報導,佛光山都應提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才可能去除大眾的疑慮。以日前那樣抗爭的方式去圍報社,並沒有什麼說服力。以佛光山這樣的經營方式,在社會上長期以來早就引起了一些不滿和批評,臺灣時報的報導,除了標題太兇以外,大約和民間不少人的觀感相當接近。佛光山當局似宜深切檢討。

        佛光山或其他宗教團體,尤其是公開宣教而又有勢力的宗教團體,對社會有很大的影響。從正面來說,這幾年佛教的興盛確實也發揮了滌清社會的作用。然而從佛教或其他宗教寺廟本身仍多違法情事以及不當行為而言,對整體社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可能也不小。尤其是既為宗教團體,如何卻又有惡劣乃至不法的行為,甚至還說謊?關於這一點,宗教界人士還得多加反省。

        或者佛光山和其他宗教團體也會指出,目前法令有問題,不得不有違法之舉。縱使有部分狀況確實如此,但在整體的大方向上,宗教團體卻也不能以非法當做是常態。即使是宗教自由是不可侵犯的,但宗教機構和團體所有的行為舉措也還是不能違反法律。宗教團體或個人違反了現行法律,當然無權有所豁免。

        政府的執法能力向來就有問題,對宗教人士在山區蓋廟更是一直多未依法處理。許多建築師都在幫忙蓋寺廟違建早已是公開的祕密。。不合法的寺廟和宗教建築所在多有,單單是臺北市山區,如松山四獸山,就多得很。臺灣時報也不必拿陳水扁拆蔣緯國的違建來數落余政憲不敢拆佛光山的違建,因為陳水扁也還沒開始拆山上的寺廟違建。關於這個狀況,在宗教面前法律不可偏廢的原則下,各級政府應積極籌謀合宜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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