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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團隊堅持推動建立全民指紋檔的錯誤
  行政院和內政部最近不斷聲稱七月一日換發身份證時一定要按指紋,甚至很嚴厲的表示依法行政,絕不更改決定。這種態度讓人覺得很熟悉,原來和當年國民黨威權執政非常類似。民進黨政府似乎也已經學會不理會民間重要的反對意見,而以「依法行政」來堅持推動有問題的政策。

  關於必須按捺指紋才能身份證請領的議題爭論已久,行政團隊似乎無意澈底深入了解整個政策的問題,以及當年國民卡爭議的細節,甚至對總統府和行政院人權委員會的決議,也無意細讀,只是堅持一個簡單的決策立場。

  相同的,第六屆立法委員也都認為發放身份證時留下全民指紋可以有助於治安的改善,因此多數都支持行政院藉機建立全民指紋檔的決定。他們似乎沒有聽到行政院長謝長廷院長說指紋檔不做警政治安使用。立委們對於當年國民卡事件有關指紋問題的詳細討論,大約並無力去了解,多半只根據自己的常識來判斷。

  一九九七年白曉燕案發生後,立法院倉促修訂戶籍法,加入第八條,規定換發身份證時要錄存指紋存檔。後來,當時的政府又推動身份證和健保卡合一製作智慧型國民卡。又以很奇怪而不合理的方式委外經營。由經營財團免費提供每個國民國民卡,總經費七十億由財團支應。實際上卻把智慧卡儲存量一半送給承辦廠商,其中卻有幾百億的商機。

  後來,政府和得標財團最後議約時失敗,國民卡未能發行。健保卡則終於在兩年多前單獨以智慧卡方式發行。當時國民卡的爭議一方面是製作智慧卡和智慧卡本身商機的問題,另外一方面就是錄存指紋侵害基本人權。國民卡發行失敗主要是政府和財團最後在利益計算上不一致,指紋的爭議提出來,卻不是國民卡失敗的主因。於是內政部藉發行身份證要求按捺指紋,就比當年又要面對商業利益問題單純得多。

  關於政府錄存民眾指紋建立全民指紋檔的議題爭議實際上超過二十年,尤其在國民卡爭議中,有很深入的討論。可惜政府決策高層和立法委員顯然沒有興趣多做了解。官員和立委只提出簡單的主張,沒有詳細的理由,對於反對意見也未提出詳實的反駁。內政部和行政院更聲稱民意調查中大多數民意都支持,但是也未公布民意調查的內容,只是拿數字來壓服反對者。這種種作為像是回到威權統治時代。

  在一九九八年筆者引述聯合報的社論,對當時行政團隊指出批判,如今讀來,覺得拿來批判民進黨按指紋領身份證的政策,也是很洽當的:

  「聯合報十月六日社論強烈抨擊政府這種蠻橫無能的態度,指出『民意對此議題的論述已充斥公共論壇,但直到今天,面對民間反對聲浪不斷,政府未能提出一套足以令人佩服的理由』。...在回應,其實應該說是回擊過程裡,大小官員態度堅定而又強硬,在言詞態度上竟表達不接受民間普遍異議,有時甚至反擊得很無禮也無理,於是政府就自行阻斷了可能的溝通」。

  更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是,行政院院長完全無視於行政院人權委員會全體民間十餘位委員一致反對的態度,甚至委員更一致表達不惜辭職抗爭,謝長廷不但不為所動,還一方面強調依法行政立場不變,而要與行政院人權委員會民間委員溝通。這種溝通也顯然是要求委員讓步的意思。雖然院長也有讓人權委員會來為未來全民指紋檔使用訂定嚴格規範的意思,但是在不尊重委員意見和立場的態勢下,這種和解共生的做法是沒有意義的,也不會為民間委員所接受。其實,民間委員也都已經替政府規劃了釋憲的對策,奈何行政院居然聲稱釋憲不合法理不合情理的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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