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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而威權的社區發展政策

  在幾處公園邊上,突然建立了醜陋的社區發展協會的佈告欄,一層鐵絲網外,再加兩扇玻璃窗,最後再加一道鎖,簡直就讓人沒法看清楚裡面的佈告。其實,更荒唐的是佈告欄建成了好幾個月,所謂的社區發展協會從來就沒有貼過一張佈告。這麼醜陋而無用的佈告欄,依環保和建築法令應該不是違建就是廢棄物,破壞社區環境觀瞻極大。或許,這就真正代表了「中央政府」的「社區」政策!

  日前,中央政府舉辦了所謂全國社區會議,本來一聽到什麼全國什麼會議,大家都不會抱持什麼希望,對全國社區會議尤其如此。表面上看起來,這兩年李登輝突然很熱中推動社區活動,尤其是今年,還到處演講。然而在實際上,中央政府的社區發展政策就是糊裡糊塗,一無是處,李登輝也不知是以總統身份還是黨主席身份在那裡一味造勢,從來就沒有好好留意過內政部主管的社區發展政策。不過,這也倒正是李登輝的施政模式,一人決策一人唱戲百官叫好,可是就偏偏和主管部門不搭調。李登輝的社區政策好像又是和文建會配合,而和真正主管的內政部無關。

  內政部一九九0年代以來的社區發展政策執行以來問題叢生,為社會所詬病。在總統大推動新的社區觀念和運動時,內政部也沒有什麼因應對策和更新的規劃。就在這次所謂的全國會議上,竟然有內政部自己的高級官員批評社區發展綱要的嚴重問題,而行政院長卻也不求甚解地指示要將社區發展綱要法律。看來看去,中央政府的社區發展政策真的是糊裡糊塗胡亂搭蓋的違建,而且這個違建不但不能用,更對社區和社會的發展有很大的阻礙乃至傷害作用。

  內政部於一九九一年以「令」的形式發布「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大力推動一個村里設置一個社區發展協會,造成非常畸形而有害真正社區發展的惡劣情勢。不只從綱要各條文,我們可以看到內政部在社區發展工作上不論在基本精神、、社區界定、社區工作目標、乃至在組織等方面,都是威權政治的延伸,更糟糕的是在執行上,又以戒嚴時期的作法只准一個村里設置一個社區發展協會。總而言之,內政部的社區發展綱要及其執行是一個民主化過程裡最壞而且違反民主原則的一個政治行動。

  在基本精神上,內政部以傳統的「安和融洽」「團結互助」當作是「現代化」目標,顯然根本未掌握現代民主社會的特徵。同時整個條文又是「為促進社區發展,增進居民福利,建設安和融洽,團結互助之現代社會,特訂定本綱領」,似乎是以社區發展手段來達成社會和諧互助的目標,這真是官樣文章,更是保守的政治語言,對於社區的自主性和居民的參與則隻字未提。於是這個綱要可說是戒嚴威權政治的延續,不符合民主化過程的需要。

  其次,在社區的界定上,也承續威權心態,指稱社區「係指經鄉(鎮、市、區)社區發展主管機關劃定」的組織與活動區域。連社區的實際範圍都要由政府來劃定,結果主管機關就以里為劃定的範圍,也就只准在一個里設置一個社區。這種界定問題極為嚴重,對社區發展發生根本的破壞作用。首先,我們看到全國都一樣的界定,顯然內政部就率先違反自己所制定的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因為照規定是由鄉鎮級機關來界定而不是內政部,但鄉鎮機構都以中央的「規定」辦理。其次,即使由鄉鎮或市、區級政府來界定,在根本上就不重視社區居民的自主性,不由居民自己來界定,而是由政府官員來劃定,政府官員怎麼知道真正的社區在那裡。最後,更嚴重的是居民自然形成的真正的社區,完全無法成立社區發展協會。

  社區發展協會又採會員制,在以里為範圍的狀況下,在實際上形成極為荒謬的現象,即幾十個會員分散在各個真正的社區裡,會員本身反倒不能形成「社區」。因此,現在的社區發展協會多是有政治野心的人控制,利用大多數居民無意參加,而協會本身又很容易設限的狀況,把持社區發展協會。這些小小「政客」大多不從事真正社區發展的工作,只做為個人競選里長,甚至做選舉樁腳,選不成里長就更常與里長對立。也因此,像我們這個里的社區發展協會花了不少公費做了醜陋的佈告欄,卻貼不出佈告,也沒看到舉辦什麼有意義的社區活動。

  總括而言,中央政府的社區政策說有多糊塗就有多糊塗,內政部的社區發展綱可說很爛而又很保守,根本就好像是在搭違建而又無用,就如那醜陋的佈告欄一樣,對真正的社區發展有害無利。這樣看來,李登輝的社區營造就只能算是政治口號乃至是咒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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