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的民主化過程中,最關鍵性的問題應該是解嚴、立委全面民選使國會能健全運作、平撫二二八傷害、解除傳播媒體的壟斷、和消除政黨經營營利事業之惡習。澄社自一九八九年創社以來,對這些重大的問題都一再努力試圖協助解決。其間,在二二八的問題上,在澄社成之當年的第二次社員大會上就由九位學者組成專案小組,然而不幸的是主持小組的社員面對如此複雜而艱難的課題,可能是未能構思出進行的策略,最後就不了了之,非常可惜。除此之外,澄社對上述重大問題,都做出了儘可能的最大的努力和投入。 在目前,澄社社員們也都認為監督國會運作、打破媒體壟斷、和廢除黨營事業是極為迫切的民主政治重建工作,對國民黨依舊在這些方面不知長進而十分霸道的作風,我們也極為不滿。雖說,臺灣政治民主化的進展看起來很快,不時也受到國際的肯定,但是國民黨為了延續其執政的優勢,對於有助進一步真正民主發展的制度,有意儘量延緩;對去除有礙民主進展的惡習和錯誤制度則多曲意加以堅持。國會的運作,無論如何,由於已經定期改選,國民黨也不再能力完全加以控制,還自有其生機。然而在媒體壟斷和黨營事業上,國民黨不僅不思革除惡習,甚至還有意變本加厲。對這樣違逆民主潮流,危害臺灣社會公義的行徑,我們要嚴加譴責,並努力加以導正。 近一年來,由地下電台領先引發的電子媒體反壟斷風潮,使得一九九五年被許多民間團體界定為媒體改造年。可是,堅持壟斷惡行的國民黨會不會順應民主化潮流,做出必要的回應,恐怕不是很樂觀。同時,在反壟斷的過程中,也有些自命為民主「鬥士」者不論在作法上或是精神上,卻又正像他們所反對的國民黨一樣。換言之,在媒體上有形成兩極化的現象,這兩極都相當獨斷,對民主都有一定程度的傷害。這就像當年反共一樣,用右傾威權來對抗共產極權。 澄社在一九九二年邀請社內外多位傳播、社會與法律學者費時八月完成「解構廣電媒體--建立廣電新秩序」五百多頁之巨著,全書計九章,對廣電頻道、廣電經營控制、廣電內容規範、語言政策、以及新興的有線電視、公共電視及地下媒體都有專章討論,最後更根據各項研究提出「臺灣的廣播電視藍圖」。這是學者們殫精竭慮們的力作,也是知識份子關心國事身體力行的表現。雖然,這本書入選為中國時報一九九三年十大好書、臺灣筆會一九九三年本土好書,這些榮譽看起來已屬難能可貴,可是這不是學者們真正想要的,他們想得到的是「臺灣媒體新秩序」的建立,然而至今還是遙不可及。 學者們苦口婆心提出嚴謹溫和的論述,對只講力而不尊重理的掌權者而言,只是馬耳東風,毫不在意。到了民眾以直接而強力的手段挑戰時,政府在抵擋不住的狀況下胡亂因應,又再一步擾亂了廣電新秩序建立的程序和過程,造成兩極化的現象。 值此社會各界發起「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之際,再細讀澄社「解構廣電媒體 --重建廣電新秩序」一書中,在結論時所提出的建議,覺得實在是民主化過程中必須要努力達成的。現擇出其中若干點來供讀者參考。 在政黨與廣電媒體的關係上: --政府應促成各廣電媒體董事會之健全與自主性,國民黨不得直接或間接任命廣電媒體的董監事、董事長及總經理。 --中國廣播公司必須讓出部分頻道,以增加廣播事業發展的空間。中廣也必須走向民營化,亦可考慮公營化,以促進 頻道資源充分而公平之運用。 --任何政黨不應經營廣電媒體,國民黨應退出中視,至少在短期內應將股票公開上市,減低黨營的色彩,進而促成合 理公平的政黨政治。對於廣播亦應採取同樣的措施。 --國民黨中央黨部文化工作會必須定位為該黨之新聞發佈及文宣之機構,不可再干預政府決策及媒體運作。 在政府行政方面: --政府傳播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應排除黨派、軍方和情治機構的干擾,以充分維護傳播資源之公平分配。 --政府的決策應結構取向,而非內容取向。應及早擬定「反托辣斯法」,以防財團吞併有線電視資源的權利。 --切實定時嚴格審核現有廣播電視台執照之延長,並舉辦公聽會,以接受社會監督,促使廣電資源的分配合理化及充 分有效之使用。 --將新聞局明確定位為政府之發言及宣傳單位,不再掌理媒介管制之業務,以確保媒體之充分自主與新聞之充分自由。 --「廣播電視法」及其施行細則諸多規定已不合實際之需求及前瞻性發展之需要,並對民主政治及文化生機造成傷害 應在短期內儘速修訂。在修訂時必須充分維護公共利益並尊重專業意見。 在維護廣電自主方面: --政府應訂定法律規定媒體所有權與經營權分立,廣電媒体的董事會依法由股東選舉產生,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嚴 禁黨、政、軍等外力之介入。 --依有關勞工之法律確實保障廣電媒體受僱人員之權益,並依法促成健全之工會組織。協助新聞工作人員成立職業團 體,提升工作專業水準及職業倫理,並爭取新聞工作人員專業工作之自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