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編輯部同仁已草擬了一份編輯室公約,這是在和資方抗爭中爭取來的,也多少表示新資方似乎有意接受訂定編輯室公約的要求,而報社記者和編輯也願意和新資方來協商訂定這個在臺灣傳播事業上極具開創意義的編輯部公約。然而,新資方的主角陳政忠在接受商業周刊訪問時,提出了他對編輯部公約的看法,和編採同仁所草擬主張的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在基本精神上都很不一樣。日前資方的代表人之一表示要在十二日新董事會成立後才可能商訂編輯部公約。情勢演變至今,自立報系要訂定合乎企業民主尊重專業自主的公約,大約還有一段辛苦的路要走,若資方不能真正掌握編輯部公約的真正根本精神所在,此事終歸失敗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 從陳政忠對挑選總編輯、編輯委員的組成與職權、和以學者組成編輯顧問委員會來檢討報紙內容和編輯方針等主張來看,他實在還未弄懂編輯部公約的根本精神。一言以蔽之,表面上好像在強調公正客觀而民主,實際上資本家只要稍動點手腳,編輯部公約其實就在替報老闆的控制舖路。因為編輯顧問的聘任標準和過程都由資方控制,編輯委員會又因多由報社的一級主管組成而也容易為資方所掌控,而總編輯又是由這樣的編輯委員會來行使同意權,於是頂多這是一級主管的民主,而不是真正的民主。 比對自立同仁和陳政忠在認定的編輯部公約相對應的條款,在上述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別。首先以編輯委員會的組成、產生方式和職權而言,自立同仁要的是民主與專業,陳政忠則是一級主管會議而已,不重民主也不強調專業。在編輯委員十一人中,依自立同仁的草案,有七位是編採同仁票選產生,但在陳政忠的構想中,卻完全由報社一級主管組成,完全沒有票選產生的。這兩者之間的差距真有天壤之別。主管是由社方擇聘,很可能受到資方的直接和間接影響,在這種情況下,由這些主管來檢討編輯政策,大約很難抵抗資方的壓力乃至控制。同時,沒有一個由票選的編採同仁出任編輯委員,實際上就是對非主管編採人員的不尊重,甚至可以說就是把這些人看做是主管的屬下。這和十一個委員中,除了發行人、社長、總編輯和總主筆以外,七個委員全都選舉產生不論在形式上或實質上都是極重要而有意義的,企業內的民主就從這裡開始,編輯部公約的精神也就在此。即使是票選產生的委員人數可以再協商,但底線至少該是六人,即剛過半數,如此才能充分保障新聞採編人員的自主和專業性。 編輯委員會依自立同仁的主張,有議決編輯政策、編輯部預算和仲裁人事之權。這是充分自主所必要的職權。然而,陳政忠只給編輯委員會檢討編輯政策的工作。這不僅完全沒有要編採自主的意思,同時也容易形成資方的控制,也很可能使報紙的經營更乏力,因為主管們來檢討多半不會檢討自己,而實際上主管們可能才是要被檢討的。總而言之,陳政忠把編輯部主管看成是自己的企業幹部,當然就完全不同於自立同仁所籲求的專業自主。 再看編輯顧問委員會的組成和職權,兩邊又是相距甚遠。陳政忠說要「找」「真正」公正客觀的學者專家來組成。自立同仁則建議由編輯委員會來推薦。依陳的政治和商業個性,大約這些顧問是由他來找,初期可能會循與自立兩報有關的學者中去找,到後來就很難說了,而資方的決定權也可能愈來愈大。而在職權上,兩方面除了都強調顧問委員會對報紙檢討外,陳政忠也要顧問委員會來投票決定社長所提總編輯人選。這個做法看起來民主開明,實際上卻更可能成為資方的工具,因為資方可以「找」一些幫閑的所謂的學者來替自己的決定護航。至於雙方都有意要顧問委員會來檢討改進,恐怕也是不切實際的。一方面報社的重振還是報社自己的事,在另一方面,即使要依靠學者專家,也必須是真正專業而能投入的,而不是業餘性的協助乃至客套。 最後,在總編輯人選的產生上也是南轅北轍,簡單來說,一個近似普選,一個接近寡頭委任。自立同仁主張任職一年以上的編採人員來行使同意權或選舉權,陳政忠則要少數的編輯委員套顧問來「投票」決定。普選顯示的是民主和參與,對於報社內部和報紙性質都會有良性的影響。相對的,編輯委員是一級主管,是資方聘的,顧問是學者專家,是資方找來的,他們選總編輯時的考慮當然和全體採編人員很不一樣,因為他們可能和資方有權位和利益糾葛。 總而言之,陳政忠先生一再表示要保持自立的本土、客觀和公正的精神,近來也似乎開始了解到自由報業和自立傳統之可貴。然而,由其在商業周刊上的談話,則讓人覺得他的想法和做法與新聞自主和專業的要求相去實在太遠。陳政忠如不再趕緊專注學習了解自由報業所應有之根本精神,新董事會的成立可能是真正衝突的開始,這樣到最後一定是兩敗俱傷,自立可能就果真走進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