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在陳定南先生擔任五年多部長之後,從二月一日新內閣就職由施茂林先生出任部長,近日全國各檢察署檢察長也大幅調動。新的人事布局自然帶來新的法務工作發展的契機。長期以來民間推動司法改革,檢察體系的改革是重點之一。由於在戒嚴威權體制下,檢察體系一向受政治力控制扭曲,使得司法正義難以確立,近二十年來,在民主化進程中,檢察體系已經經歷一些實質而重大的改革,但是一九九九年全國司改會議所確立的有關改革政策還沒有落實,因應新的社會政治情勢,也有一些新的改革措施必須採行。 「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於這個月初,即三月三日拜會法務部施茂林部長,要求法務部應對檢察制度的改革提出具體落實方案及時間表。檢改聯盟向法務部長提出五項具體的改革主張:(一)檢察總長產生之方式應修法改革並賦予其獨立權限。(二)「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查緝黑金中心及各特別偵查組」應儘速透過立法予以法治化。(三)派任重要人事如檢察長、駐金管會人員時,應審慎考評其操守及素質。(四)以實際行動激勵基層檢察官主動偵辦公益性案件,建立檢察官體系內新氣象,而非只憑管考制度論績效優劣。(五)對於檢察一體與檢察獨立份際如何建立問題,部長應廣徵各界意見,並尋求最適合我國國情之制度。 此外,檢改聯盟也呼籲法務部在法務管理方面,諸如獄政、矯正、少年保護、假釋、廢除死刑和相關法律訂定上要進行全盤性改革。法務部長施茂林就檢改聯盟提出之訴求一一回應表示,大多同意檢改聯盟所提改革主張。 據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表示施部長對於刑事訴訟新制施行後的公訴問題也特別強調,法務部會要求檢察體系提出第一審公訴時,一定要很紮實。,第二審雖然受限於人力不足,但也會要求就重點案件,例如多次發回更審、事實仍不明或第一審並未落實公訴等案件,讓二審檢察官積極主動蒞庭進行法庭活動,至於需要由法院配合的部分,也應由審檢辯三方通力合作或與司法院溝通。 至於檢改聯盟所提,檢察官多以例稿濫行上訴,導致司法資源浪費,民怨四起之問題,施部長同意在檢察長會議中,要求上訴需慎重,應聽取公訴檢察官之意見,並應具體表明理由,不該以例稿上訴。而在公訴落實之後,甚至可以考慮對於法院判決無罪之案件以要求檢察官不上訴為原則。 從民間檢改聯盟所提出的五項正式改革主張,以及在與法務部施部長會議時而提及的幾個問題,看得出來檢察體系確實有許多根本的制度和實務的狀況必須進行積極有效的改革。法務部施部長雖然對於各項改革建議都予以正面的回應,但是如何落實改革,真正獲致改革的成效,恐怕不只是口頭的回應甚至承諾就能奏其功的。從這兩年來,民間推動幾波司法改革運動,每次遊說政府相關首長,包括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司法院長以及法務部長,都得到口頭正面的回應,但實際上幾乎都沒有任何進展。雖然,改革並不能一蹴而就立即奏效,因為理想和實務之間確實有相當的落差,但是政府首長的承諾也不能好像是說說而已,甚至口頭應付應付,實際上卻不努力推動。 日前民進黨臨全會又喊出「堅持改革、捍衛台灣」,實際上改革不應該是喊出來的,應該是要做出來的。民進黨執政以來,就像戒嚴時期國民黨一樣,一直就在喊口號,實際的上多半落空。在去年總統選舉時,民進黨的口號就是「相信台灣、堅持改革」,這樣看來,「台灣」和「改革」是民進黨神聖的牌位。其中「堅持改革」好像更是重要,因為可以把相信台灣改成捍衛台灣,而「堅持改革」卻是一字不改。寄望民進黨政府高層,不要不自覺地學會國民黨式喊口號的虛假政治動作,堅持改革就必須有具體改革的作為。對法務部我們也希望改革不是口頭的應諾,而應該是在短期內拿出成績單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