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李登輝主席在中常會中裁示,關於國大設議長與副議長的爭議,授權該黨祕書長及政策會審慎處理。不少國代近日來處心積慮甚至以赤裸裸要脅手段欲達到設置議長和副議長目的,得到這樣的訊息後多認定國民黨中央可能會讓步,而李主席的裁示確實也有些曖昧。因此,我們在這裡要特別呼籲執政黨中央和執政黨的國代放棄這一個嚴重破壞憲政體制的修憲提案。 國大設議長和副議長無關乎總統選舉的爭議,因此直選和委選派,為了有志一同來擴權,居然匯聚了兩派的力量來與黨中央抗衡。什麼狠話幾乎都講了出來。可是細察眾國代先前提案的理由,和目前又再經整合而提出的說明,其實都粗糙不堪,幾乎沒有任何說服力。國代在提案中只是從錯誤的常識來說任何團體都有代表,因此國代設議長就是在代表國民大會。尤其是在外國國會議長來訪時,國代覺得很沒面子,因為己方並沒有議長可以代表,於是就要求設議長等。這樣的理由不是根據學理而來,而只硬是要多這兩個職位來滿足自己擴權的需要。 根據國民黨組工會的報告指出,這些國民黨籍的國代竭力爭取設置議長和副議長的理由有三點。略加審視就可以發現這些理由仍然十分粗糙,並不具有說服力,對整體政治體制的規劃不只無益甚且有害。茲就這三點所謂的理由剖析如下: 主張設置議長副議長的第一個理由是:現行的主席團輪流主持大會制度,缺乏議事功能之連貫性,運作情況頗不理想。我們認為國民大會會議運作之不理想,重要的原因很多,議長和副議長的設置與否並無真正的助益。最根本的問題是,這樣人數眾多的會議本來就不能做有效的運作,對複雜的議題更是不易妥善處理。即使有議長來持續主持,三、四百人也不能真正有效討論問題做好決議。如果爭議大意見多,議長也不能解決,除非訴諸非理性的多數決,這樣可能帶來更大的抗爭。就實際的主席工作的負荷而言,議長或副議長雖然可以使議事較為連貫,可是這兩位國代在短時間之內要分擔次數驚人的會議,而且是規模大而爭議多的會議,如何可能?因負荷過重也可能導致錯誤,又會增添國大會議的亂象。 其次國民黨籍國代認為,依國民黨的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都缺位時,是由立法院長來召集國大臨時會,是治權機構來召集政權機構,並不合理,應該由國大的議長來召集才對。這個理由看起來也有一點道理,可是也是經不起推敲的。之所以讓人覺得有那麼一點道理 是因為國民黨修憲的錯誤。依憲法第四十九條,﹁..總統、副總統都缺位時,由行政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本來沒有問題,國民黨修憲修得漫無章法,要立法院長來召集國大臨時會。其次,我們堅決反對國代老是以政權治權的區分來達到擴權的目的。以最高政權自居,使國大變成真正有實權而又不受民意監督的太上機構,對政治體制的改革有害而無益。 最後,以無人代表國大和處理全會事務為由要求設正副議長。實際上,國大本來就不具真正的完整的國會功能,即使有代表人也不能有什麼作為,平時又無所謂的全會事務,更毋須什麼議長來處理。我們必須指出,設置國大正副議長不只沒有必要,更是混淆憲政體制的根源。因為正副議長一設,國大就必然會擴權,這也是為什麼國代尋求一點突破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