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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案失職官員必須下臺

五二O反政治迫害大遊行結束了,學生對四人案的抗爭也告一段落。對於學生與知識界所提出的嚴肅呼籲,行政院發言人只輕描淡寫地表示政府將做為參考,好像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我們在這裡要鄭重向政府提出嚴正的要求,政府除了要誠心誠意地接受知識界反政治迫害聯盟所匯集各方意見,而提出的六大堅持和六大訴求以外,更要對遊行的重點訴求在短期內做出積極有效的回應,即﹁廢除專制惡法」、﹁情治退出校園」、和﹁失職官員下臺」。這三個重點訴求都有充分堅實的理由,也是最具體而應該可以立即做到的。在這裡,我們特別強調失職官員的部分。

在大遊行中,數以萬計的參與者和旁觀民眾,最熱烈響應的口號是﹁郝柏村下臺﹂。這不是情緒反應而已,是郝柏村一年來不斷犯錯所釀成的,也是郝闋對四人案在決策上未能做正確判斷和評估所造成的。四人案的決策和執行既然是一項嚴重的錯誤,郝柏村身為這項錯誤決策的行政首長,就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南韓總理盧在鳳已因學運下臺,郝柏村也應為自己的錯誤負責,至少要鄭重向全國民眾道歉。其實,郝柏村自己已表示在行政系統中有不適應的狀況,辭去行政首長的職務也不為過。

呂有文身為法務部長,對調查局的行動處理錯誤在先,在案發之後,對於懲治叛亂條例與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之間的關係又做草率的處理,其無能繼續擔任法務部長已至為明顯。即以部長與其和職務有關的法律之間有如此嚴重的矛盾,政務官就應主動提出辭職,不應再有所戀棧,與其被上級解職,不如主動下臺,也許還可保有一點值得尊敬的風範。

調查局在辦這個案子時認理不清,引發如此軒然大波,使社會陷入不安,與調查單位應以安定社會為己任的基本職責背道而馳,身為局長的吳東明豈可無責?在四人案中,調查局已有嚴重錯失,而新竹調查站長期侵入交大和清大校園內的社團,更顯示調查局無視於人民基本權益的保障,這不是一個調查員的責任,更應是調查當局的責任,因為這類侵入所在多有,是調查局制度性的安排,有著調查局首長身分的吳東明必須要為此負責,更應為自己的錯誤扛起政治責任來。

五一二學生教授被警察打傷,又被限制自由,張琪、廖兆祥、和莊亨岱等與此有關的各級警政首長,也必須獲得懲處,不能就此不了了之,一定要向民眾有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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