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日前出人意表地廢除裁判書類於宣判前先行送閱的制度,法界及輿論界都予以肯定。這項違憲的內規施行多年,法學界屢次呼籲廢除,但總為司法當局所巧言拒絕。直到臺南地方法院院長明顯藉送閱制度干預審判,而受到輿論普遍嚴厲批判時,不論是相關地院、高等法院、乃至司法院還強詞辯稱臺南地方法院的事件與送閱制度無關,無意廢止這個久為人所詬病的陋規。然而,司法院卻在完全沒有預兆的狀況下決定自四月一日起全面廢止這個辦法。正如在政府高層決定解嚴前,還有許多官員和御用學者還在那裡為戒嚴辯護一樣,前幾天仍在曲意維護的司法官員等於狠狠地掌撾自己。不過,無論如何,司法院這個決定是值得肯定,值得喝采,更值得政府各機構在從事改革時所效法的。這個明智的措施使得司法改革無疑地推進了一大步。 司法院這個決定不僅受到法學界人士少見的肯定,更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法院院長和法官也都表示支持。這就說明了司法機關長期堅持的制度確實是不當的。從廢除不當制度的這個實例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有權的威權政府常常可以強詞奪理曲意維護不當乃至不義的制度和措施,儘管百姓和輿論一再籲請改革,當權者總是充耳不聞,因循到底。就大的政治改革來說,憲政改革和資深中央民代退職都是這樣;小的來說,臺大學生會會長直選和出入境證的廢止也都是這樣。最後為時勢所迫正義所逼,也不得不改革,也就坐實了原來的不義甚至不法了。其次,大部分的關心人士對司法院這次重大的決定在肯定之餘都表示相當意外,這又顯現了進行改革的另一種重要的意義,即改革既然是時勢所趨,又是國家的既定方向,當局就必須積極將事,不要猶疑不定,拖延時機。如此不但能贏得民心,更為國家創造無限生機。 雖然我們肯定司法院終於廢除了違憲而又影響獨立審判的送閱制度,但是我們對司法院人事評議會對臺南地方法院相關人士所作出的懲戒決定深深不以為然。這其間顯現了傳統威權式的不公和不義,實令人感到十分遺憾。對司法院廢除送閱制度的決定也是一項重大的缺憾。司法院認定地院院長王興仁與候補法官謝說容研討判決內容,尚未逾越輔導之範圍,並邀請庭長共同參與,又於宣判前通知法官依原判決之主文宣判,於是認為尚難認定王院長有侵犯獨立審判之事實。對於錄音帶所顯示的證據,則似未加考量。王院長在當時說:「妨害名譽怎麼判那麼重,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甚至還說:「我叫你判中度刑都不肯」,又說:「你這小孩子怎麼這樣頑固」。這些話都已經不是送閱制度所應涵蓋的,可以確定是干預審判。司法院卻做了相反的認定,對這樣明確的證據無隻字片言分解,只陳述片面而不能令人信服的說詞,實令人慨嘆。王院長在這種狀況下,還猶自強調自己的清白,我們希望王院長面對自己所說的話自省去思索自己果真是清白,還是問心有愧。 對於張國彬庭長和謝說容的處罰也失去公正的立場,混淆了應有的是非。把錄音的事看作不光明正大,不正當,並憑此有問題的認定就做了懲罰的決定。司法院長林洋港甚至說如果把錄音帶交給司法院或高等法院,尚不致受到處分。仔細推敲這話的涵義,就令人覺得實在沒有道理。因為林院長既然那麼講,就表示錄音本身沒有什麼不對,只要交給上級長官就好。那麼,張謝兩人的錯是把錄音公開了。其實大家都相信,張謝兩人也擔心,錄音帶送上去大半就完蛋了。司法院不檢討為什麼法官不循所謂的正常行政管道送上來,反以此來懲罰堅決拒絕審判受干預的法官。起碼將功折罪,不嘉獎也不懲罰才會令人心腹。我們要奉勸在上位者,司法的公平和社會的正義不是權術和機心所能維護和確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