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
大陳浙江省台州府太平縣管轄。
居民日眾,魚業旺盛,清庭設「汛」,官稱「把總」,派趙仁周治理;島民不服,遂成「有官無管」狀態。
約在光緒20年,改「汛」為「哨」,派林松溪負責治安。
民國1年
設警察分所。
民國6年
改太平縣為溫嶺縣,大陳屬溫嶺縣轄。
民國18年
浙江省實施地方自治,建村里制度,劃上下大陳及竹嶼為溫嶺縣直屬村,名為「鳳尾村」。
民國22年
人口驟增,改村為鄉,分上下大陳為二鄉;上大陳稱「紅(鴻)美鄉」,下大陳(含竹嶼)為鳳尾鄉。
民國34年
合併上下大陳為「鳳尾鄉」,鄉公所設在下大陳,陳香玉為鄉長。
民國38年
5月,共軍入溫嶺,俘縣長。浙江省政府由杭州遷至寧波,再遷舟山。王相義任溫嶺縣長,縣府遷松門,7月又遷大陳,縣府設其私宅。
6月,海軍設巡防處於相義代用中心小學。
7月,浙南行署由臨海遷至下大陳招寶寺。
民國39年
撤浙南行署。
4月,舟山島撤退,浙江省府遷台,溫嶺縣府留駐大陳。
民國40年
3月,成立「浙江反共救國軍指揮部」,胡宗南化名秦東昌,任總指揮,進駐大陳,整編各島游擊隊伍。
7月,重劃行政區域,二分鳳尾鄉為復興鄉(上大陳)、成功鄉(下大陳)。竹嶼歸浙江總部直轄。
9月,胡宗南抵下大陳。
「西方公司」進駐大陳,設電台,組聯合辦公室。
民國41年
國共兩軍於大陳附近海域展開多次交戰,互有勝敗。
民國42年
4月,浙江省政府恢復,設於下大陳南田村,共轄四縣一局(臨海縣、玉環縣、平陽縣、溫嶺縣、漁山管理局),胡宗南兼任省主席。
6月,積穀山失守,「西方公司」倉皇撤退。
7月,撤銷「浙江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改為「大陳防衛司令部」,劉廉一出任司令。胡宗南調返台北。
民國43年
成立警察隊,5月擴充為警察局。
9月,浙江省政府遷台。大陳地區成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設於下大陳招寶寺,沈之岳兼任行政督察專員。
溫嶺縣府遷至南田與省府留陳政務處合併辦公。
1955
1月,共軍頻頻轟炸大陳島、其周邊海嶼及島嶼。
1月19日,共軍猛擊一江山,島上國軍全數殉職。
1月21日,大陳軍政當局作備戰、應戰部署,特派員辦公室(國民黨黨務特派員)、大陳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浙江省立中正中學、溫嶺縣立小學等先行散至南麂。
1月22日,溫嶺縣警局辦理疏散登記。
1月23日,農曆除夕。
1月30日,蔣經國抵大陳。
2月2日,逐戶編組,準備撤退。首批軍眷及學生由南麂撤退抵台。
2月3日,進行撤離登艦演習。
2月4日,美海空軍進行聯合演習。
2月6日,老弱民眾先行登艦撤離。
2月7日,美軍艦抵大陳,協助軍民撤退。林道慶老人代表大陳至電總統。
2月8日,全民登艦,晚間平安抵達基隆港。總統發佈「大陳撤退播告海內外軍民同胞書」。
2月9日,漁山、披山兩島民眾登艦撤離。
2月10日,美駐華大使、孫立人將軍先後抵大陳視察離情形。
2月12日,司令劉廉一等人最後撤離大陳。